长治市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山西省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
长治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晓泓带队
8月26日,长治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晓泓带队深入长子县、屯留区,就《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长子县第一养老院、丹朱镇同旺村康乐养老院、南陈镇西北陈村日间照料中心,屯留区中心敬老院、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楼、麟绛街道瓶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地,实地了解养老服务制度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供给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其间,召开座谈会,听取民政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郭晓泓对长治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和有效的举措,全面推进长治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要严格对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优化养老产业布局,强化要素、人才和科技支撑,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调发展,着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来源:长治发布
责编:张雅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