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正式施行,我国在人工智能治理领域更进一步。这一制度以“标识”为核心抓手,通过清晰的规则设计与技术赋能,为平衡AI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构建社会信任体系提供了坚实保障。
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推动AI生成合成内容(AIGC)深度融入社会生活,从智能客服、虚拟偶像到内容创作、艺术设计,其高效的内容生产能力为千行百业注入活力。但这一技术是把“双刃剑”,不法分子使用“AI换脸”诈骗、生成虚假信息,以及版权归属争议等问题陆续出现,加剧了公众对信息真实性的焦虑,也让企业面临多重法律风险,凸显了技术快速发展与治理能力不足的矛盾。《标识办法》的出台,正是回应社会关切、破解治理困局的必然之举。
《标识办法》的核心在于构建“显式标识+隐式标识”的立体化管理体系,实现对AIGC的全生命周期追溯。显式标识如同“数字警示灯”,要求通过文字、图形、语音等直观形式标注内容属性,例如在AI生成图片中嵌入水印、在智能对话中注明“AI助手”身份,让用户快速识别内容性质,从源头减少误判与误导。隐式标识则好比“数字DNA”,在文件元数据中植入生成时间、服务提供者、唯一编号等隐形信息,既不影响用户使用体验,又为监管追溯、司法取证、版权保护提供可靠依据。两种标识协同发力,兼顾公众知情权与治理高效性,彰显科学治理智慧。
制度落地离不开多元主体协同发力。《标识办法》明确了政府、企业、用户的责任边界:政府部门通过制定规则、强化监管划定AI应用“红线”,并同步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提供操作指引;用户则既是内容消费者,也是监督参与者。同时,办法对篡改、伪造、隐匿标识等行为设定法律惩戒,筑牢技术滥用“高压线”,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治理闭环。
《标识办法》的施行并非终点,而是动态治理的起点。考虑到行业适配需求,该办法从发布到实施,设置了6个月过渡期,并鼓励低成本标识方案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体现“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并重的治理思路。未来,随着AI技术迭代,标识制度还需持续完善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治理效能与技术发展同频共振。
以标识之“明”,引AI发展之“正途”。《标识办法》的实施,不仅为AI行业规范发展划定清晰路径,更重塑社会对人工智能的信任基础。在这套制度保障下,人工智能将在安全可控的轨道上释放创新潜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改善。(央广网记者 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