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因砸车事件刑满释放的青年演员李明德,还没等公众淡忘他的上一桩丑闻,就又迅速登上了法治新闻的头条。这一次,他成了法庭的被告。
9月3日,一则来自法院的开庭公告迅速引发网络围观:吉林省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计划于2025年10月21日公开审理吉林省朝也影视有限公司诉李明德名誉权纠纷一案。消息一出,不少网友的第一反应是:“哪个李明德?是刚出来的那个吗?”——没错,就是他。
这起名誉权纠纷的源头,要回溯到今年1月。当时,李明德在个人社交媒体上公开发文,指控其参演的电视剧《三人行》剧组存在“区别对待”演员的情况,并直指男一号马天宇“耍大牌”。这番指控迅速引发粉丝论战,但剧集出品方随后强硬回应,认为李明德的单方面言论严重损害了公司商业声誉,构成名誉侵权,并最终决定诉诸法律。
然而,事件随后出现了戏剧性反转。有网友扒出李明德本人曾晒出过的剧组解约函,内容显示,他被解约的原因并非遭受不公,而是因其自身“多次无故离场”并“损坏酒店财物”。据此,出品方当时已单方面与其解约,并要求其赔偿违约金10万元。这一反转让舆论风向迅速调头,不少网友评论道:“支持剧组维权,不是谁先无理取闹谁就有理。”
今年1月27日,其在北京朝阳区酒后失控,砸毁了编导杨洋的奔驰轿车,造成约9万元的车损。起初,他与车主签订了赔偿协议,但随后反悔并拉黑了对方。这一系列操作最终导致他被追究刑事责任。2025年7月31日,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由于其自今年2月起已被羁押,因此在8月即刑满释放。此外,他还被判处民事赔偿车主20万元,其中包含了车辆的维修费、诉讼成本及车辆贬值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信息显示,由李明德个人全资持股的“上海德心应手影视文化工作室”,近日已被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其个人商业信誉再添一笔不良记录。
从砸车入狱到被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再到如今站上名誉权案的被告席,李明德的个人危机正呈连锁爆发态势。网友们对此的评价也毫不客气:“刚出来就被起诉,真是一点不闲着”、“好好好,送他再进去一次吧”、“还有和马天宇的官司呢,一个个来”。
这场接连不断的风波,早已超越了个普通的口水战,变成了一面映射艺人个人品行、法律意识与公共责任的放大镜。下一个开庭日,等待他的将是又一场法律与舆论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