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严守机构编制纪律,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问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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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指具有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权限的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的督导、督查、检查、核查、评估、调查、处理、问责等活动的总称。机构编制纪律是党和国家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组织、全体党员以及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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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情况、落实机构改革情况、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情况、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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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每年度定期对市级各部门(单位)、县(区)执行机构编制工作和纪律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以“书面+实地”形式进行,保证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机构编制核查。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平台,采取部门间数据比对、信息公示、抽查验收等方式,全面掌握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情况,实现“机构清、编制清、实有人员清、领导职数清”。本级党委一届任期内至少组织1次管理范围内的机构编制核查。
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评估以“三定”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情况为重点,主要看相关部门(单位)是否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是否按照“三定”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设置机构、配备人员;是否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是否存在“条条干预”;是否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发挥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等。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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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被问责的情形和方式有哪些?
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可以采取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的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可以采取约谈、责令说明情况、下达告诫书的措施。
对违规单位党组织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检查、通报的方式。对违规单位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通报、诫勉的方式。对于失职失责危害严重,需要对问责对象给予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的,机构编制部门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并提出处理建议。
上述处理措施和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依据规定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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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责有时限吗?
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等,都应当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