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弃
马来西亚,又一次走在司法改革的前沿。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后,如今又要动刀——强制鞭刑。阿莎丽娜,首相署法律与体制改革部长,明确表示:政府正在研究废止强制鞭刑,让法官有更多裁量权。换句话说,马来西亚正让司法回到理性轨道,把人道和法律平衡摆在桌面上,而不是死板执行残酷刑罚。
强制鞭刑的争议由来已久。去年霹雳州太平监狱,一名囚犯在受刑后死亡。这不是孤立事件,而是制度问题的集中体现。强制、刻板、缺乏个案判断——这是残酷司法的现实写照。政府设立特别研究小组,全面评估鞭刑的实际效果和人道性,对比英联邦国家做法——英国、南非、印度、加拿大——全都已废止。事实摆在面前:落后制度正在被理性与现代司法理念替代。
现行《刑事法典》规定,26项罪行须判强制鞭刑,包括抢劫、强奸、走私和毒品交易等。仅限50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的成年男性,而强奸犯居然例外,这背后逻辑令人费解。法律是否真正保护社会安全?还是在满足冷血的刑罚仪式感?马来西亚选择重新思考,这本身就是司法觉醒。
废止强制鞭刑,并非软弱,而是让司法更有智慧。给法官裁量权,意味着案件可以根据事实、情节、人身状况作出最合适判决,而不是机械执行统一酷刑。这是法治成熟的表现,也是对社会理性、公平和人权的尊重。
这次研究小组提交的报告,将交给首相署刑法改革委员会,再经部长、副部长讨论,最后交由内阁表决。每一步都经过制度设计,而不是表演式决策。司法改革需要耐心,需要科学评估,需要制度闭环。
影响立刻显现:社会风险控制、司法权威、国际法治形象,都将提升。废止强制鞭刑不仅是国内刑罚改革,更是一种信号:马来西亚在亚洲司法现代化浪潮中,紧跟国际标准。刑罚不再是单纯报复,而是保护社会、维持秩序和尊重人权的工具。
关键变量在于执行和社会接受度。废止鞭刑会否引发犯罪率担忧?公众是否认同法官裁量权?法律教育与社会宣传必须同步进行。制度改革不是口号,而是行动。
马来西亚的司法改革给大陆启示:法治要走向理性、人道、科学,而非依靠酷刑、口号或政治表演。强制死刑废止、强制鞭刑研究废止,背后是制度的成熟,是司法独立的实践,是社会理性与法治精神的体现。
最终,马来西亚正在让法律回归理性,让刑罚服务于社会安全和公平正义。废止强制鞭刑,不是弱化法律,而是让司法更有智慧、更有尊严、更具现代性。现实告诉我们:真正的法治,是行动,是制度,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