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吴维 通讯员 刘培华
2020年7月,深圳市检察院决定由龙岗区检察院集中管辖全市(含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环境资源类犯罪一审刑事案件。为更好地总结回顾五年来该类案件集中管辖的工作情况与经验,近日,龙岗区检察院发布《惩治与预防环境资源类犯罪检察工作白皮书》。
据了解,白皮书显示:2020年7月集中管辖以来,龙岗区检察院共受理环资类刑事案件390件645人,并呈现出案件数量整体逐年下降、案件类型向动物资源保护领域结构性转移等特点;坚持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成功办理全市首宗环资保护领域涉恶案、“1·07”特大非法出售穿山甲鳞片制品案等一批重点案件;创新建立了跨领域跨区域保护、诉前替代性修复、市区两级联动、执法司法联动等一系列机制,形成“协同联动、多维监督”的多层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针对古树名木、红树林湿地等保护领域制发42份检察建议,并采取公开听证、召开磋商会等措施,有力提升行政执法部门、企业、社会的源头防控水平。
近50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职能部门代表参会,一致对白皮书的整体内容和检察履职成效给予高度认可,纷纷表示集中管辖五年来,环资类刑事案件办案体系、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案件质效持续提升,为深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龙岗区检察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