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呼和浩特8月26日消息(记者 杨净毓)8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引绰济辽工程是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和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之一,是内蒙古迄今为止投资规模最大的水利工程。工程从嫩江支流绰尔河引水,为沿线兴安盟、通辽市的8个旗县(市、区)和10个工业园区供水,工程输水干线全长391公里,多年平均调水量4.36亿立方米。工程于2019年全面开工建设,今年6月30日全线试通水。
《条例》共28条,不分章节,重点从工程管理体制、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水量调度和用水管理以及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等方面对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进行了规范。
《条例》规定引绰济辽工程水源地、沿线区域、受水区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条例》明确了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权限、划定标准,规定在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实施爆破、打井、采矿、取土、钻探、挖掘等行为,在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影响工程运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条例》明确了工程管理单位与受水区盟市、旗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确定的水量分配方案签订供用水协议,规定了供水水价核定、水费收缴、用水权转让等机制,规范了工程供水水量调度方案的制订和下达执行。
《条例》明确了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方面的职责,建立工程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安全保卫巡查联动机制,规定了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