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8月26日消息(记者 赵贝贝)8月25日,《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该《条例》已于2025年5月28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霍玉河表示,入湖河道作为高原湖泊水生态系统的“主动脉”和“生命线”,是湖泊水资源补给最主要通道,也是污染物输入的主要途径。尽管多年来河湖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部分河道仍面临生态功能受损、管理责任不清等挑战。《条例》的制定,旨在将“三治一改善”“两线三区”等关键治湖制度延伸和细化到河道层面,进一步明确保护主体、设定精准管控标准,补齐全流域系统治理的短板,实现从“湖”到“河”的全链条法治保障。
《条例》共5章37条,分为总则、管控和保护、治理和修复、法律责任和附则五个部分,体现出“坚持生态优先”“创新管控措施”“突出系统治理”三大特点。在创新管控措施方面,《条例》围绕入湖河道名录管理、管控范围划定、建(构)筑物管控、禁止事项等重点,通过全链条管控、风险源头防控及制度创新,实现入湖河道高标准保护。
《条例》作为云南高原湖泊“9+1”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彻底打通了湖泊保护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它的实施将为推进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高原生态画卷提供坚实法治支撑,进一步提升云南省河湖治理现代化水平与生态文明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