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游新闻,近日,清华大学食堂餐具成为网络焦点,在二手交易平台上,有卖家公开以88元的价格售卖“清华紫荆色饭碗+绿色餐勺”组合,引发热议。24日,记者调查发现,在相关商品信息中,一套带有“轻微使用痕迹”的紫荆色饭碗与绿色餐勺组合被定价88元。卖家在商品详情图介绍:“清华大学的紫荆色饭碗,买都买不到的,能用它吃饭感觉是不是会不一样。”
记者以买家身份尝试沟通,卖家表示“有货直接拍”,并确认可提供两套及以上的购买选项。对方自称是“清华学生”,强调餐具并非“来源不明”,支持清华大学西门自取或快递配送。此外,该二手平台上还有“清华大学餐盘”以35元价格待售的信息。截至24日发稿,该碗勺套装已获得超千次浏览,24人标记“想要”。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网友在评论区直呼这是“小偷”,质疑餐具是否通过非正规渠道流出。对此,清华大学一食堂值班孙经理(化姓)向记者证实,二手平台所售餐具确为清华大学食堂使用的正规餐具。“清华各食堂餐具款式统一,因每日人流量大,餐具存在正常损耗。”但孙经理明确表示,食堂明文规定餐具不能带出食堂。“将餐具带离后又挂网售卖的行为肯定不允许。”目前,食堂已将该情况反馈至上级领导及保卫处,后续将跟进处理。
25日,潇湘晨报记者在相同二手交易平台搜索“清华餐具”、“清华碗筷”、“清华紫荆色饭碗+绿色餐勺”等词条,均无法查到相关物品。
售卖“清华餐具”的卖方如分别是学生、学校工作人员、校外人士,经查实会触犯哪些法律条款?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
付建认为学校食堂的餐具属于学校所有,所有权受到法律保护,无论是学生、学校工作人员还是校外人士,将食堂餐具带出并售卖的行为,都侵犯了学校的财产权。学校作为食堂餐具的权利人,有权要求售卖者返还原物,并可就因此遭受的损失要求赔偿。如果网上售卖餐具确实为清华大学所有,涉案数额较大的,学生或者校内相关人员可能涉及到盗窃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如果是校外人士以其他餐具冒充清华餐具进行售卖,构成消费者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并且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对学校名誉权的侵害。餐具上带有清华大学标识,校外人士售卖假冒清华食堂餐具的行为,达到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等定罪标准,还可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潇湘晨报记者朱天翔 武华康 实习生许志彤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