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田间地头植株的茁壮成长到千家万户的餐食健康,肥料如同一条隐形的纽带,串联起农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既关乎着粮食安全的根基,也维系着农民的辛勤付出与收获希望。
本期邀请晋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分队队长张志鹏,结合日常执法实践情况,就如何辨别假劣肥料、农民维权途径等问题给大家进行解答。
问:我国现行肥料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肥料产品实行什么样的管理制度?
答:我国肥料管理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为基础,以《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肥料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
我国对肥料产品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未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也不得进行广告宣传。但是,对于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可免予登记。如市场上常见的硫酸铵、尿素、硝酸铵、磷酸铵、单一微量元素肥和高浓度复合肥等肥料可免予登记。
问:肥料经营者作为连接生产与使用的关键纽带,身负诸多法定义务。您给我们讲讲肥料经营者需要履行哪些法定义务呢?
答:肥料经营者应具备与销售规模相匹配的营业场所、仓储设施等条件,以防止肥料出现变质失效问题。同时,必须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和索证制度,认真核对产品标识、使用说明书及质量合格证,留存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对于实施生产许可、登记或备案管理的肥料产品,还需留存相应证件的复印件,以备查验。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肥料购销记录,详细记载产品相关信息及购销情况,并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
问:农民种地,肥料是“粮食”,要是买到假劣肥料,一季的辛苦可能就打了水漂。那么,农民朋友购买肥料应该注意什么呢?
答:农民朋友在选购肥料时,尽可能选择知名的、正规的、社会信誉好的生产厂家、经销门店购买。从包装标签入手,辨假识假是个实用办法。目前,市场上常见的肥料大致有氮肥、磷肥、钾肥、磷酸二铵、复合肥、有机肥、微生物菌肥以及水溶肥等几大类。总的来讲,不论哪类肥料,凡是正规企业的正规产品,其标签内容都全面、详细,符合《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标注内容不全的,不建议大家购买。
购买肥料时,一定要妥善保存购买凭证。比如发票、收据等,使用后也要保留好产品包装以及剩余样品,这些都是维权的关键证据。
如果购买到了假劣肥料,一定要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交相关证据进行投诉,也可以与经营者沟通,要求其退货退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如果造成重大损失,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肥料产品标签标识需要我们重点关注,那么肥料标签究竟有哪些具体要求呢?
答:肥料产品的标签标识犹如产品的“身份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肥料产品包装应包含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其中,标签和使用说明书需使用中文,并标明以下内容: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及含量、净重、生产日期及质量保证期、产品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要注意的是,产品名称以及推荐适用的作物、区域,必须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保持一致。
此外,《GB18382-202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对肥料标签标识内容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如:产品不能随便起名字。目前,部分肥料生产及销售商为了快速占据市场份额,刻意夸大产品功效,尤其在肥料名称设计过程中,违规加入了一些明显与实际用途不符且容易误导消费者购买的词语,比如“全功能”“多养分”“高肥效”“全元”“多元”“高产”等夸大词汇,新版肥料包装标识标准,将上述涉及产品不实宣传的词语及其谐音全部纳入禁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