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李女士的猫丢了3个月,最后发现被楼下邻居抱回家养了,想要拿回来?邻居张口就要4000块,还得等猫生了送他一只!李女士气得发抖:“我自己的猫被你拿去配种,凭啥我给钱?”这事儿里的理儿和法儿,咱必须说清楚!
一、猫丢3个月找着了,邻居却开出“天价赎猫条件”
河南都市频道报道,李女士养了只猫,今年5月10号,猫自己从家跑出去丢了。
她当时急得不行,第一时间在小区业主群发猫的视频问,又跟家人在小区里翻来覆去找了一个多月,连猫影子都没看着。就在她快绝望的时候,偶然看见楼下邻居抱着一只猫——就一眼,她就确定那是自己的猫!
李女士赶紧找邻居要猫,邻居倒也不装蒜,承认猫是她的,但立马甩出两个条件:第一,让李女士给4000块钱,理由是“这3个月我买猫粮花了1000多,每天铲屎照顾,按宠物店寄养费一天35算,这点钱不多”;第二,他已经把猫拿去配种了,等猫生了小猫,得送他一只。
这话一出来,李女士直接气炸了:自己养了2年的猫,平时都舍不得让配种,邻居养了3个月就私自拿去配种,现在拿猫还得倒贴钱?她没办法,找了调解员帮忙,李女士的公公气得直发抖:“这人太气人了!我一天吃两次降压药都压不住!”
到了邻居家,邻居还装无辜:“当时我开门,猫自己跑进来赖着不走,我看它饿得可怜才收养的。”结果被李女士公公当场怼回去:“你要是有爱心,楼下七八只流浪猫怎么不抱回家?你就是看这是品种猫,故意藏起来的!我们在楼梯口喊了多少回,业主群发消息你都看不见?”
李女士也反问:“你家又没放猫粮,我家猫为啥跑你家?就算跑进去,你开门放出来它自己能回家,楼上楼下又不远!”可邻居油盐不进:“别扯这些,我养了就得给钱,不行就去法院告!”
二、法律咋说?这3个关键点要记牢,别被坑了
这事儿看着是邻里纠纷,其实藏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不光李女士,咱普通人遇到“捡东西要高价”的情况,也得知道咋维权:
1. 邻居扣着猫不给,已经违法了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李女士的猫是“遗失物”,邻居捡到后,不管是“猫自己跑进去”还是他主动抱回家,都有义务还给李女士,他扣着猫要“赎金”,本身就违反了这条法律,属于“拒不返还遗失物”。
2. 4000块“寄养费”没法律依据,合理费用才该给
邻居说要“寄养费”,这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拾得人有权要求权利人支付“保管遗失物支出的必要费用”——简单说,就是为了照顾猫花的“必须花的钱”,比如买猫粮、猫砂的钱,这些合理费用李女士该给;但“按宠物店寄养费算”纯属邻居自己漫天要价,法律根本不支持,4000块里大部分都是他瞎喊的,李女士完全可以拒绝。
3. 私自拿猫去配种,更是错上加错
邻居没经过李女士同意,就把猫拿去配种,这已经侵犯了李女士的“财产权”。猫是李女士的私人财产,怎么处置(包括是否配种)只有李女士说了算,邻居私自做主,要是猫因为配种受伤,李女士甚至可以要求他赔偿损失。他还反过来要小猫,更是没道理——相当于用别人的财产“谋利”,法律上根本不认可。
总结一下:邻居能要的,只有买猫粮、猫砂的“必要支出”;要4000块和要小猫,都是违法的,李女士完全可以不给,甚至能起诉要求他赶紧还猫。
三、网友吵翻了!3种观点戳中要害,你站哪边?
这事儿一曝光,评论区直接炸了,网友们的观点特别实在,分了三派,每派都说到点子上:
第一派:骂邻居“贪得无厌”
好多人说:“这哪是捡猫,分明是‘偷猫讹钱’!正常人捡到品种猫,第一反应是在业主群问,他倒好,藏起来养着还拿去配种,一看就是想占便宜,知道猫值钱才这么理直气壮!”
第二派:给李女士出主意
有人说:“别跟他废话,直接报警说‘有人侵占我的财物’,猫是你的,他扣着不给就是侵占!”还有人建议:“先跟他算‘必要费用’,比如让他拿出买猫粮的小票,花多少给多少,多一分都不给,他要是不还猫,直接去法院起诉,准赢!”
第三派:吐槽“邻里奇葩事”
也有人感同身受:“现在有些邻居真的离谱,一点小便宜就想占,明明是顺手的事,非要搞成讹钱。”
其实不管是骂邻居的,还是给出主意的,大家都明白一个理儿:捡到东西要还,这是基本的道德,也是法律规定。邻居以为“养了几个月就能漫天要价”,殊不知早就踩了法律的红线。
最后也想提醒大家:要是自家丢了宠物、手机这些东西,发现被别人捡了,别慌——先跟对方协商要回,对方要“高价”就明确拒绝,告诉他只有“必要费用”该给;要是对方拒不返还,直接报警或者起诉,法律肯定站在你这边。毕竟,谁的东西谁做主,别让“捡东西”变成“讹钱”!
你们要是遇到这种邻居,会怎么处理?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