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8月22日,天津市总工会举办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系统解读新近施行的《天津市工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及《天津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细则》,推动各级工会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水平,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培训中,市总工会社联法律部相关负责同志从立法背景、法律依据及现实需求等方面,全面介绍了工会法律援助制度的架构与目标,明确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置标准与职能定位,并重点阐释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经济困难标准、申请流程以及受援人的权利义务等核心条款。同时,结合实务案例,讲解如何在法律援助案件中有效运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机制,实现对劳动用工风险的前置预防和及时干预,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据悉,新修订的《办法》与《细则》于今年8月起正式实施。新规显著扩大免于经济条件审查的职工群体覆盖范围,优化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标准,强化机构设置和程序规范,旨在进一步降低职工寻求法律救济的门槛,增强工会依法维权实效,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各区总工会、有关局集团公司工会、乡镇街、开发园区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及法律援助工作相关人员150人参加本次培训。
(天津工人报记者王晓君)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