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鹿青松
当冰冷的医疗纠纷遇上温暖的法律援助,一个被病痛折磨的生命终于等来了希望的曙光。
病痛缠身陷纠纷
法律援助伸援手
山东德州低保户祖小朵(化名)长期患有慢性肾脏病、肾性骨病等基础疾病,2021年6月1日至13日,其在德州市平原县某医院接受甲状腺+甲状旁腺切除术后,出现严重呼吸困难、无法正常入睡等症状,多次治疗未果,不得已又在省城一家大医院行“气管切开术”以缓解痛苦。祖小朵认为平原县某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但医院以个人身体状况为由拒绝赔偿。祖小朵离异、重病缠身、生活不能自理且经济困难,遂向平原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援助中心和承办人员的多方努力下,祖小朵获得约54万元赔偿。
2023年7月18日,祖小朵在母亲陪同下前往平原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当时祖小朵面色苍白,颈部已做喉气管切开术并置有塑料留置管,发音困难,需按压喉部切口方能言语。祖小朵长期患病,需要每周至平原县某医院透析,与父母共同生活,依靠低保维持生计,2021年6月术后,身体出现严重异常,虽辗转多家医院治疗,病情仍未有效控制。面对医院推诿,祖小朵决定寻求法律援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第七款及第四十一条规定,法律援助中心迅速审查祖小朵的申请材料。考虑到其行动不便,工作人员主动陪同母女二人前往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并协助办理其他所需材料,当场完成法律援助受理及指派工作,实现“一站式”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负担。
抽丝剥茧定过错
司法鉴定破僵局
平原县前曹法律服务所主任阎景刚接受指派后,次日即与祖小朵深入沟通案情,明确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平原县某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及过错原因力大小。为精准把握案件,阎景刚仔细研究祖小朵病历资料,多次致电济南某医院外科主任咨询手术要点及注意事项,并查阅大量医学书籍。经分析,推测手术中可能存在喉返神经损伤问题。在充分准备后,阎景刚于2023年10月6日向平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法院委托北京某司法鉴定所对祖小朵进行鉴定。然而22000元的鉴定费用令经济窘迫的祖小朵难以承受。阎景刚及时向法律援助中心反映情况,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出具困难证明材料,并积极与鉴定所沟通协调,最终为祖小朵争取到7000元的鉴定费减免。
正义判决终落地
以案释法树典范
2024年3月22日,北京某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书,认定平原县某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祖小朵损害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祖小朵构成六级伤残,并明确了误工期、护理期及营养期。
历经8个多月的不懈努力,2024年4月29日,平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24年5月20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某保险公司以及某医院对祖小朵进行赔偿。某保险公司及某医院均未提出上诉,并如期履行赔偿义务。
拿到赔偿款的祖小朵,特意向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人表达了诚挚谢意,感慨正是法律援助为自己的生活重新注入了希望。
指派机构:德州市平原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员:平原前曹法律服务所 阎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