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对2022年发布的旧办法进行优化和完善。新办法共十三条,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樊欢迪 记者 刘逸鹏)8月1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对2022年发布的旧办法进行优化和完善。新办法共十三条,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周正介绍,新办法的优化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优化“累计居住满183天”核算方法。新办法将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天数纳入居住天数统计范畴,同时明确“在海南自贸港实际居住不得少于90天”。此次优化没有改变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基本要求,不是放松享惠条件、简单的从183天降低到90天,而是在设置实际居琼90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将合理的离岛天数纳入183天的统计范畴,并对享惠人及其所在的企业或单位规定了一系列风险防控要求。此次优化及时响应岛内企业及人才走出去的需求,支持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对企业跨区域经营、技术迭代升级等发展逻辑的深刻理解与尊重。
二是优化特定行业覆盖范围。为精准服务海南重点产业发展,新办法将旧办法中“航空、航运、海洋油气勘探”这一享受优惠的特定行业范围,优化为“航空航天、航运、海洋油气勘探”。此举旨在支持海南航天产业的发展需求,进一步强化政策对重点产业的人才支撑作用,助力相关产业在海南加速集聚发展。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与全流程监管。为防范政策风险,新办法明确要求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所属企业、单位必须在海南实质性运营,且业务发展与享惠情况相匹配。同时,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高端紧缺人才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情况应在所属企业或单位进行个人申报和公示,税务、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通过重点抽查等方式,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符合条件的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是海南自贸港核心政策之一。自2020年6月以来,海南结合实际推动实施并优化完善这一核心政策,并与其他优惠政策形成合力,吸引“人流”“物流”“资金流”向海南集聚。
据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副主任廖增梁介绍,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的有效实施,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和作用:一方面,有效吸引了一批企业和人才来琼发展布局,截至2024年12月底,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已累计享惠3.9万人次,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效应带动下,海南累计吸引各类人才超过93万人;另一方面,有力促进了海南产业结构优化,从全省重点发展行业看,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为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海南鼓励发展的高端化、绿色化产业持续赋能。
据悉,此次新办法的发布,是海南自贸港动态优化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享惠条件,既为封关运作前的政策环境完善打下基础,也为吸引更多高端紧缺人才扎根海南、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