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9,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该制度旨在维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括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事宜。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诸多基本规定,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实行统一管理,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且任何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在对外担保申请的受理与调查方面,申请担保人要提交担保申请书并提供多种资料,公司有关部门会对其财务等状况进行调查,财务管理中心核查担保资料与主合同的真实性等。
对外担保审查时,董事会要结合调查报告等对被担保人进一步审查,被担保人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提供虚假资料等多种情形时,不得通过担保议案。
在审议权限上,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有特殊表决权要求,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特定情形下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除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其他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担保合同经批准后须订立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多种事项,合同订立前要落实反担保措施。公司还明确了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风险管理措施,包括管理机构职责、董事会定期核查、建立档案制度等内容。若相关人员违反制度规定,将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此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