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8日,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制度明确了担保的定义,包括公司以第三人身份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子公司相关担保行为的规定也详细列出,如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担保后的披露要求等。
在对外担保对象审查方面,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如公司子公司及有控制关系的单位、互保单位、有重要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等,但这些单位需偿债能力强且符合制度规定。董事会决定担保前,董事要了解被担保方基本情况,审慎判断担保的各方面情况。申请担保人需提供多方面资信状况资料,公司会据此调查核实并按程序审批,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将拒绝担保。
对外担保审批程序规定,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其中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也明确了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况。在审议担保事项时,股东会和董事会有相应的表决要求,还对为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等特殊情况进行规定。此外,关联担保有特殊的审议和披露要求,反担保也有相应执行规定。
对外担保管理方面,具体事务由财务部负责,其有多项职责。公司要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在出现被担保人相关风险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
制度还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强调对外担保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对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人员将追究责任。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