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宝地矿业(601121)08月0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公司在定增收购计算通过率应该以有表决权的股本总数作为分母基数,而不是只以参加表决的股本总数作为分母基数计算通过率,这是错误的计算方法,会违反相关统计法的规定吗?
宝地矿业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股份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四号股东会网络投票》四、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与查询第1条,股东对股东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故公司股东会议案通过率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进行计算,符合法律和规则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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