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稀泥”式执法?南昌,俩男子在地铁站内吸烟,女子上劝阻反遭掌掴!女子:“报案了,民警说我还手了,需互相道歉,对他们只是警告处罚!”网友质疑:违法成本太低,守规矩的人吃亏,耍横的人得利!
一、事件回顾:好心劝阻反被打,警方处理让人心寒
8月3日,江西南昌地铁站发生了一起让人气愤的事件。据徐女士说,她在进站时闻到浓重烟味,发现两名男子正在站内旁若无人地抽烟。出于公德心,她上前劝阻:"地铁站不能抽烟,请你们注意下。"
没想到,这一句再正常不过的提醒,却招来了对方的辱骂和殴打!抽烟男子和同行女子不仅拒绝配合,还嚣张地反问:"关你什么事?"当徐女士拿出手机准备取证时,对方竟直接冲上来抢手机,并狠狠扇了她一耳光!
让徐女士气愤的是警方的处理方式:
1. 认定双方"互殴",要求互相道歉;
2. 对吸烟者仅作"首次警告"处理;
3. 对打人行为没有进一步处罚。
徐女士委屈地说:"我才是受害者,凭什么要给打人者道歉?"这件事被曝光后,立即引发网友热议。
二、网友炸锅:为什么坏人越来越嚣张?
1. "和稀泥式执法"助长歪风邪气
"现在违法成本太低了!抽烟罚款50,打人不用拘留,难怪越来越多人肆无忌惮。"
"这就是现实:守规矩的人吃亏,耍横的人得利。"
2. "谁还敢见义勇为?"
"以后看到不文明行为,我还是默默走开吧,省得惹一身骚。"
"法律不保护挺身而出的人,社会正气怎么树立?"
3. 对"互殴"认定的质疑
"被打还手就是互殴?那正当防卫怎么界定?"
"难道要站着被打不还手,才算受害者?"
三、法律分析:徐女士的行为算互殴还是正当防卫?
1. 地铁吸烟违法,劝阻行为合法
根据《南昌市控制吸烟条例》,地铁站全区域禁止吸烟,违法者可处50-200元罚款。徐女士的劝阻行为完全合法合理。
2. 关键法律问题:还手=互殴?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互相斗殴双方都要处罚。但正当防卫不负责任。
此案中,徐女士先被抢手机、遭耳光,属于被侵害方,其踢腿动作是为了制止对方继续施暴,并没有主动攻击行为。
笔者认为:这种情况更符合正当防卫,不应简单认定为"互殴"。
3. 执法为何"和稀泥"?
有可能是取证存在困难,双方各执一词,现场没有监控,没拍到细节,导致不能还原现场情况;也有可能是民警执法存在惰性,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追求"快速结案率" 。
这起事件暴露出的不仅是执法问题,更是整个社会的法治困境。当维护公共利益反而要承担风险,谁还愿意做"多管闲事"的好人?
法律不该是"谁横谁有理",而应该是善良者的铠甲!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这类事件,用严格执法守护社会正气。否则,今天我们对不文明行为沉默,明天就可能面临更严重的秩序崩塌。
读者朋友们,此事你怎么看?遇到类似情况你会怎么做?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