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北京地区遭遇强降雨天气,在积极应对防范极端天气带来的安全隐患外,也伴随着因洪水灾害可能引发的机动车财产损失等潜在法律问题。
要如何防范解决您爱车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跟随京小槌一起来看看吧!
01
保险合同要知悉
免责条款需看清
暴雨洪水常会造成机动车浸泡发动机损坏,保险赔不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属于免责范围的,按保险法关于免责条款的相关规定处理。但需注意,保险公司需对免责条款尽到明确提示义务。
如不属于免责范围的,按以下情形处理:一是暴雨造成洪涝,造成停止的车辆浸泡发动机损坏的,应当获得保险赔偿;二是暴雨情况下车辆涉水行驶,而造成发动机损坏的,应根据“近因原则”判断,若暴雨系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有效近因,应当获得保险赔偿;三是若车辆涉水行驶中发生熄火,但驾驶人仍二次启动导致发动机遭受二次损坏的。一般应根据驾驶人主观过错,确定二次损坏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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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仔细确认您的爱车保险覆盖范围,若保险合同约定理赔情形出现,要注意保留证据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02
驾驶车辆要得当
车辆涉水需小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和《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驾驶人在暴雨天气需谨慎驾驶,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若因疏忽大意(如强行通过已封路的积水路段)导致事故,驾驶人需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若因车速过快溅湿路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能面临要向路人赔偿衣物清洗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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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开车遇到积水路段,请您一定要减速慢行。
03
地上停车要留心
路边树木需留意
洪涝灾害会导致许多树木倾倒,如果路边或者地上停车场树木压坏机动车,该怎么维权?根据《民法典》侵权编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林木折断致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如果路边或地上停车场的树有明确的管理单位,如园林部门、市政部门等,且是因为树木管理不善,如固定装置不到位等导致车辆受损,那么应由树木的管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若树木倒伏是由于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且管理单位能证明已尽到管理义务,可不承担责任。但如果车辆停在禁停区域,车主存在过错,可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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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天气需地上停车时,要注意为您的爱车选个安全的“小窝”。
04
地库停车要留意
因雨受损需区分
遇暴雨洪水肆虐,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灌水可能导致车辆被淹,该如何看待财产损失?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日常生活中,若降雨的雨量和强度已超出正常预见范围,物业公司已经采取了相关必要措施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那么构成不可抗力,物业无需担责。
若物业公司疏于防范,并未尽到最大努力避免暴雨损害后果的发生,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安全提示或者管理义务,导致车辆受损的,那么不可抗力无法成立,物业公司仍应承担一定责任,当事人可主张物业公司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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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作为提供物业服务方,在应对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应当进行广泛预警,采取预防措施,对地下车库抽水系统及时检修维护,事故发生后进行积极有效的施救,尽最大努力降低或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作为车主,也要有一定自我保护义务,比如关注天气预报、购买相应保险、及时转移车辆等,避免财产受到损失。
来源:京法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