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吴维 通讯员 黄林村
7月29日,由深圳市慈善会、深圳市法学会共同主办,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承办的“深圳市慈善会·中立法律公益基金”暨“慈善之家”揭牌活动在中国法治论坛深圳基地(深圳市法学会“会员之家”)举行。深圳市慈善会会长、市政协原主席戴北方,深圳市委政法委委务会成员,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陈振波出席活动并致辞。市法学会副会长李振河,市慈善会副会长余惠强、徐刚、叶征航,副监事长闵齐双,秘书长郭云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长何栋民及各区法学会有关负责人出席活动。
作为聚焦法律领域的专项公益基金,中立法律公益基金由深圳市慈善会与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联合发起设立,通过“法律+慈善”创新模式,致力于为基层提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建平安深圳、法治深圳。
戴北方在致辞中表示,此次合作是“善行”与“法治”深度融合的创新实践,将通过“慈善之家”搭建集慈善服务、法律支持和交流互动于一体的公益服务平台,以“中立法律公益基金”推动公益法律服务普惠化,同时以战略合作为契机培育专业化、复合型的公益法律人才,为深圳建设“法治城市””慈善之城”注入新动能。就深化合作内容,他提出三点工作方向:一是凝聚向善合力,打造公益法律服务的“深圳样板”。二是深耕专业人才,助力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三是引领向善风尚,构建协同发展的公益生态。
陈振波在致辞中强调,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团结凝聚起来,在法治轨道上解民忧、促民生、护民利,以优质的公益法律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期待。市法学会将与市慈善会同频共振,精准匹配法治需求和公益资源,切实将专业优势转化为公益效能。以基金支持的首个项目“国际调解员公益法律课程”作为起点,培养兼具法律专业素养、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厚植公益情怀的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心系社会所需、群众所盼,服务社会、回馈社会。
揭牌活动结束后,中立法律公益基金资助的第一个项目“国际调解员(PCAM)公益法律课程”举行开班仪式。全国青联委员、广西自治区政协委员、香港区议会议员陈志豪围绕“香港社会服务供给的多元路径:以法律服务为例”主题为参训学员进行专题授课。课程学员、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社员共80余人参加培训。
经该项目培训合格的调解员将派驻到市法学会各基层服务站,为基层群众、企业提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公益法律服务。该项目突破慈善基金救助具体个案或具体当事人的局限,通过培养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理念,汇聚法学法律界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获资助的学员均需承诺为法学会基层服务站提供相应时长的公益法律服务。
据悉,本次在市法学会“会员之家”加挂“慈善之家”,旨在通过法学会“会员之家”的品牌效应、法学法律界的集聚效应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效应,把“慈善+法律”的理念广泛根植到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心中,呼吁号召更多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公益性法律服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