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8,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种类涵盖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在担保原则方面,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单位担保,如因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等,且这些单位需有较强偿债能力。申请担保人需提供多种资料,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调查分析。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其中,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特定条件提供担保在部分情形下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在担保风险管理上,对外担保要订立书面合同,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保存管理等工作。公司要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被担保人出现经营恶化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同时,制度还对债权转让、资本运作中的担保审查、保证人责任等作出规定。
在担保信息披露方面,董事会秘书是责任人,要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已披露的担保事项在被担保人出现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时要及时披露。此外,制度还明确了责任人未按规定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等情况要被追究责任。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