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至25日,2025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员岗前培训班开课。本次培训采用理论讲解+案例模拟授课模式,合作区商事调解机构近150名粤港澳等多地调解员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参加培训课程。
活动现场。
近年来,合作区高度重视商事调解行业发展,围绕打造大湾区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目标,经过不断实践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通过推出一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条例》,明确了法律事务局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角色,规定商事调解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方可上岗执业等创新内容,促进商事调解创新发展。
二是通过探索一批新模式,目前区内4家商事调解机构均与法院签署合作协议,成为多家基层法院或珠海中院的特约调解组织。对调解协议的执行初步形成“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调解+仲裁确认”等常态衔接模式。
三是通过搭建一套体系,以规范性文件明确合作区商事调解员上岗前需满足“双15小时”的岗前培训和每年定期培训要求。指导举办两届横琴国际仲裁调解周,支持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办9期国际国内认可专业商事调解员培训班。在合作区法律服务业扶持办法中专门对当事人、商事调解组织、调解员给予补贴等。
开班仪式上,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副局长王彦表示,本次培训班集结境内外实务专家学者,是落实琴澳一体化、推进琴澳规则衔接的重要一步,希望学员珍惜岗前“第一课”的宝贵学习机会,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把握商事调解制度的精髓要义,不断提升调解技巧的精准运用能力,为合作区、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横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下称涉外中心)主任、执行理事吴振表示,作为全国首部商事调解立法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见证了中国商事调解的职业化、国际化、专业化道路在横琴扬帆起航。“一中心两基地”将以商事调解培训为契机,进一步擦亮金字招牌,在完善商事调解人才培养体系与健全人才培养链路领域不断深耕,以专业素养和公正态度,架起沟通桥梁化解商事纷争,为合作区、大湾区经济高质量法治保驾护航。
随后在25日的结业仪式上,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局长钟頴仪、法律研究和服务处代理处长何仕平,涉外中心主任、执行理事吴振为学员代表颁发培训证书。
为学员代表颁发培训证书。
合作区奉公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郝刚和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文才作为学员代表发言。郝刚表示,本次培训班有丰富的课程内容设置,并通过结合大量实际案例,深入剖析各类商事纠纷的成因和解决思路,让“理论结合实践”的效应最大化。文才表示,希望通过本次培训班,各位学员以“专业之力”助力完善区域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形成具有横琴特色的商事调解规则体系,助力合作区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钟頴仪表示,本次培训既是落实合作区商事调解立法的具体措施,也是加快培育高素质商事调解专业人才的必然要求。她期望商事调解员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将培训所学融入调解实践,在每一次调解中坚守专业操守与底线,让纠纷化解既有法理支撑,又具人文关怀。法律事务局将紧密联动行业协会、公证、仲裁、法院等多方力量,创造更多更好的执业条件,优化调解协议的执行路径,拓展商事调解案源,让商事调解行业法治更具生命力。
南方+记者 黄天儒
【作者】 黄天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