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何郁)近年来,南京市江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强化以学促干、规范办理、评查机制和档案管理,着力加强案件质量检查和监督,努力实现“应援优援”。今年以来,该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06件,接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775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近370万元。
他们组织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援助法和《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组织援助律师、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细致学习《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等规定,严格把好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关,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从源头保障案件质量。按季度开设江宁区法律援助“四季课堂”,向年度新中标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项目负责人、承办律师、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及法律援助志愿者传授刑事案件的办理经验与沟通技巧、民事案件的质量评估、法律援助案件的评估规则等,避免律师不负责任走过场、庭审准备不充分、值班咨询打折扣等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该中心还坚持强化“专家库评查”制度,邀请专家参与案件质量评估,对不合格案件的承办人进行约谈整改,确保“以查促学、以查促改、以查促进”。结合同行评估、电话回访、庭审监督等情况,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级,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有效提升办案人员的责任心。中心注重业务档案管理,先后制定档案建设各项制度,对归档、调档、借阅卷宗及档案保管与整理、归档时间等作出明确要求,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配备必需的设施和档案管理人员,对指派或安排办理的法律援助业务资料及时立卷归档,明确要求各案件承办人在结案后3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卷宗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