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18日讯(通讯员 黄舒 记者 朱鼎兆)明知在施工过程中可能挖断地下军用光缆,但盱眙县居民金某仍安排他人继续施工,最终导致军用光缆被挖断,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共计140分钟。15日,解放军南京军事检察院联合盱眙检察院对金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金某赔偿损失20余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7月15日上午,盱眙法院公开审理这起胡某、赵某、金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盱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庚任审判长,盱眙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凌云出庭支持公诉;解放军南京军事检察院大校检察长刘剑与盱眙检察院副检察长徐保林共同出庭履行职务。庭审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南京军事检察院、淮安市检察院、有关部队人员及案发地附近村民100余人参与旁听。
2024年4月14日,胡某受雇主金某工作安排负责马坝镇某村农田排水沟内更换水泥管作业的施工管理,赵某受金某雇佣驾驶挖掘机在该处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在现场有军用光缆警示桩、周围村民提醒风险、二人明知可能在施工中挖断光缆的情况下,胡某、赵某仍进行深挖作业,不慎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军用光缆挖断,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共计140分钟。经认定,此次阻断光缆属于重要军事通信。经部队测算,本次事故造成的军用通信损失共计人民币20多万元。解放军南京军事检察院联合盱眙检察院对金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金某赔偿损失20余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盱眙法院田庚院长在庭审中指出,军用光缆是国家战略安全的信息命脉,是保障军事指令畅通无阻的关键生命线。其安全性不容有失,任何损害,都绝非单纯的经济损失可衡量,其本质是对国防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威胁,是必须坚决杜绝的安全隐患。他特别强调,切莫心存“犯罪与己无关”的错觉。现实中,看似一次不经意的违规施工、一次因侥幸心理导致的麻痹大意,都可能瞬间逾越法律划定的严格界线。正如本案所揭示的,即便是非主观故意的行为,一旦触犯法律红线,相关责任人不仅将面临严肃的刑事追责,承担巨额的民事赔偿责任,更会直接导致军事通信链路的中断。这种中断绝非小事,它将严重影响部队应急指挥、战备值班等核心任务的正常进行,严重干扰国防信息的即时传输,给战备能力的生成与国防安全体系的稳定运行造成难以挽回的破坏。每一名公民和社会主体都应引以为戒,深刻认识维护军事设施安全的法律责任与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