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5日至7月16日,柞水县文化馆精心组织召开了《商洛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商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宣传贯彻培训会。此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两部地方性法规,推动非遗与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为建设文化强县注入法治动力。本次会议由柞水县文化馆馆长张晓丽主持。各村、镇、文艺社团负责人参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商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内容;张馆长分别从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对两个《条例》核心内容进行深度讲解和培训。会议还举行了两个《条例》单行本发放仪式,向各单位发放条例单行本共计100余册,确保法规文本直达一线工作者。
会议强调,要从学习、宣传、贯彻三个方面精准发力。一是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提升保护传承能力;二是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活动,营造全民参与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贯彻落实,形成文化保护强大合力。此次宣传贯彻培训会的召开,标志着柞水县非遗与陕南民歌保护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下一步,柞水县将以条例为抓手,让非遗与民歌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文化支撑。〈供稿/柞水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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