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17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通灵)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
公告披露,被告单位金通灵,被告人季伟、袁学礼、冒鑫鹏应当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6人应当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看,经依法审查查明相关事实,检察机关认为,金通灵作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连续六年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记载虚假财务数据的年度报告,其间有四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造成投资者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季伟、袁学礼作为金通灵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许坤明、冒鑫鹏等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单位金通灵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被告人季伟、袁学礼、冒鑫鹏分别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触犯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百六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金通灵称,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开信息显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位于江苏省南通市,2010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公司定位高端装备研发制造,致力于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节能环保工程技术及设备成套等系统方案的解决,提供EPC总包服务;同时提供以上领域的项目运营管理及资本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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