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借钱周转本是常事,但若仅凭“信任”而忽视证据留存,一旦发生纠纷,就可能陷入“空口无凭”的困境。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赵某手持“手写流水账”起诉,却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请求,这是什么情况?
原告赵某称,被告江某曾向其借款3万元现金,因双方关系密切,未出具书面借条,仅有江某手写流水账的照片及自己的记账记录为证。庭审中,江某则辩称已偿还借款,并同样出示了自己的手写账本。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仅凭单方记账及对方流水账照片,无法充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而江某的还款主张亦无其他证据佐证。在双方各执一词、事实难以查清的情况下,赵某作为原告,仍需承担举证责任。因其未能提供转账记录、借条、聊天记录等更有力的证据,法院最终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表示:该案的判决并非否定借贷事实的可能存在,而是严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规则。法律保护的是“能够证明的权利”,而非“可能存在的权利”。因此,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商业伙伴,借贷往来都应做到“账目清晰、证据充分”,这样才能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避免“吃哑巴亏”。
法官提醒
1.借款时“留痕”。尽量采用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可追溯的方式,并备注“借款”等关键信息。即使现金交付,最好有见证人在场,要求对方出具借条,并注明“现金已收讫”。重要借贷可通过录音、聊天记录等方式固定合意,如微信聊天中明确借款金额、期限等。
2.还款时“留证”。还款后及时索要收条,或通过转账备注“还款”。避免现金还款无凭据,若必须现金交付,可邀请见证人或留存相关沟通记录。
3.证据保存“防丢失”。电子数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应完整保存原始记录,避免删除或清理。重要证据可提前公证,增强其法律效力。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潘力源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