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首席记者 张玮玮)深圳正推动监狱管理从“约束管理”向“法治治理”升级。近日,深圳市司法局联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印发《深圳市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履职保护实施办法(试行)》。据悉,这是广东省首个监狱民警履职保护的规范性文件。
该《办法》以“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为核心,构建起覆盖执法全过程的保护体系。其中明确15种“不构成执法过错”情形,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将依法履职与违纪违法、无意过失与故意违规、改革探索与明知故犯精准区分,让民警在法定框架内敢担当、善作为。同时,赋予民警拒绝违规干预的法定权利,要求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行为全面记录、及时报告,以制度刚性阻断不当干预,确保执法活动不受外界干扰。针对履职中可能遭遇的名誉侵害,《办法》明确单位澄清责任,对不实举报、网络诽谤等行为“零容忍”,从制度层面消除民警的后顾之忧,让执法者腰杆更硬、底气更足。
作为深圳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从优待警体系的关键举措,《办法》的出台通过厘清履职边界、强化权益保障,既为民警依法履职“松绑鼓劲”,也为规范执法“划界立标”,推动形成“执法有依据、履职有保障、错责有区分”的良性生态,为全国监狱系统执法保障制度创新提供了“深圳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