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灿 通讯员 粤消宣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国家战略,保护好老年人消费权益,既关系经济发展,也关乎民生福祉。
7月10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获悉,针对广东一地区检察院办理并经法院判决生效涉老诈骗刑事案件,该消委会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要求被告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超15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
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广东提起的首宗维护老年人权益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也是全国消协组织涉老诉讼第一案。
案件
诱骗老人买保健品,销售超亿元
近年来,一些不法经营者以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方式坑骗老年人,不仅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
“本案属于典型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产品的案件。”据广东省消委会介绍,被告公司在广东省内10个地市设立数家直营门店和加盟门店;同时,相关被告在2018年至2022年近五年时间内,持续低价购进众多食品、保健品以及保健用品在多地各门店销售;他们还以“低价按摩”“免费吃喝”“老带新享折扣”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到门店,利用老年人重视健康的心理,通过“专家问诊”刻意夸大病情,诱骗老年人购买并没有治病功效的保健品。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被告公司经营期间,诱骗老年人以高价大量购买其产品,销售规模超亿元。
诉讼
为受侵害老年人索偿1500万元
2023年6月,当地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相关当事人犯诈骗罪。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为相关违法行为已涉嫌侵犯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是将案件有关线索移送广东省消委会。
经对有效证据严谨梳理和研究,广东省消委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对被告方提出1500万元惩罚性赔偿,用于对受侵害老年人的赔偿。
广东省消委会解释称,该案被告针对众多不特定老年消费者实施欺诈,不仅损害老年消费群体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造成了他们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导致部分老人延误接受正规治疗的时机,造成较大的健康伤害。
“希望通过本次诉讼,进一步增强老年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借助司法力量,对侵害老年人的恶劣行为进行震慑。”广东省消委会表示,该案是广东提起的首宗维护老年人权益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也是全国消协组织涉老诉讼第一案,对于打击震慑消费领域坑老害老恶劣违法行为,探索以公益诉讼“利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具有标志性意义。
现实
“银发经济”背后存消费隐伤
当老龄化浪潮奔涌而至,“银发经济”新枝繁茂之际,亦有幽暗之处滋生险恶。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发现,在银发群体消费中,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乱象丛生。
在广东某地,一起典型涉老诈骗案令人警醒。王某犯罪团伙冒充“健康管理中心”主任、知名医疗专家,以老年人为目标,精心设计层层圈套:免费问诊、夸大病情、诱导恐慌、虚构特效药……受害者耗尽积蓄购入数万元无效保健产品。诈骗分子深知老人对健康的忧虑与孤独求关注的渴望,以温情脉脉的伪科学话语击破其心理防线。
在深圳某区,李某犯罪团伙利用老年人渴望财产保值增值心理,虚设所谓“稀有纪念币”“文物字画”,在无实际价值产品上标出惊人高价。虚假鉴定和回购承诺幻化为诱饵,让不少老人毕生储蓄顷刻间蒸发无形。
“被骗绝不仅是经济损失所能衡量。”权威心理学专家指出,根据多份公开的老年人消费调查报告,72%受访者遭遇消费欺诈后会陷入严重的自我怀疑与羞愧情绪。76岁的张姨提起曾被所谓“神医”诓骗经历时,眼泪仍难抑:“花光孩子的孝心钱,自己拖累了家庭。”
多位接受采访的心理学专家也认为,这种情感撕裂往往比财产损失更难以修复。比如,部分老人在被骗后开始封闭心门,质疑周遭善意,精神世界愈发孤独。
破局
公益诉讼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
如何构筑让老年人放心消费、安全消费的和谐环境?
“唯有依靠法律机制持续升级与社会共治力量广泛聚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刑民协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创新实践,检察机关积极支持消费者组织依法充分运用这一法律武器。法律的正义性不仅表现为对个体违法者的惩戒,更体现为对社会整体经济伤害的修复能力。公益诉讼如同一座正义的桥梁,一端连接个体的无助呐喊,另一端通向整体公共福祉。”
近年来,广东持续探索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加大对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024年,一起针对虚假宣传减肥产品的公益诉讼,历经两年多的一审、二审,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被告上诉,维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支持广东省消委会全部诉求。至此,广东省消委会在全国率先探索“公益诉讼+集体诉讼”获得成功,该案件中已确认101名权益受损的消费者将获三倍赔偿,可共同申领约395万元的赔偿款。
截至目前,广东省消委会已累计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19宗,诉讼类型和覆盖面在全国居首,同时在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赔偿金公益使用、“公益诉讼+集体诉讼”等方面不断突破,持续助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事业向前发展。
律师
新招直击涉老维权追偿难痛点
在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翁春辉律师看来,从广东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践观之,惩罚性赔偿金创新构建了“违法成本外部化向社会效益内部化”的全新循环。
“此举创新直击涉老维权追偿难这一痛点。”翁春辉评价道,“刑事判决锁定事实基础,民事追责实现经济结果矫正,双轮驱动构筑全链条保护体系。”
他解释称,传统私益诉讼框架下,“一对一”的维权模式天然存在结构性失衡:分散的消费者往往难以抗衡组织化的经营者,高昂的诉讼成本吞噬微小的诉求收益。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直击这一症结,将个体权益拼合成公共利益,实现对市场秩序的法治矫正。
同时,广东省消委会此次行动彰显其在公益维权上的积极性,亦为全国老年权益保障组织提供了可借鉴的操作模板。
编辑:邬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