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人情化的法律伤害了谁?
创始人
2025-07-07 14: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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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是一个人情化的社会,连同法律都讲究人情化,那么这样的法律最终伤害了谁?

当犯罪年龄成了一种对犯罪行为的鉴定依据,那么很多低年龄段的罪犯就出现了,但并不能叫罪犯,而是叫做犯罪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并不会受到多么大的惩罚,哪怕未成年人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刑,很有可能经过教育就释放了,让他们重新回到学校。曾经有三个未成年人杀害了同学,把同学埋在地里,等于打晕之后活埋。倘若按照古代法律“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规则来处理,这三个孩子就应该被枪毙,但当代法律讲究人性化、人情化,最终只惩罚了一个稍大一点的孩子,坐牢几年,另一个孩子进行管教,第三个年龄比较小的当庭释放,回学校读书。虽然三个孩子的家长会赔偿一点钱,但死了孩子的家庭要忍受很大的悲痛,很多后果自己承担。有孩子知道年龄段的问题,在十岁左右的时候,抓紧时间犯罪,不会被逮捕,也不会被监禁。曾经有十岁左右的一群孩子,抢劫一个老板开的手机店,抢劫了三回。警察只是追回了部分手机,有一部分手机被他们卖掉了,还有的被扔掉了,手机店老板只能自己承担损失。这样的孩子应该受到教育,但警察逮了他们三次,又放了三次,只能等到他们超过十六周岁以后,再认定他们的犯罪行为,而那个时候他们已经知道不能犯罪了,就不再干为非作歹的事了。甚至很多孩子趁着年纪小的时候干犯罪的事,而且团伙作案,并不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年龄小的孩子犯了罪,似乎是他们年幼无知导致的,要监护人来负责,但法律在惩罚方面却往往无能为力,并不会对监护人提出法律惩罚措施,只能通过民间协调,私了。私了的意思就是赔钱,双方都在赔钱方面没有异议,那么这样的事情就很快过去了。似乎照顾了未成年人,但这种照顾似乎是纵容未成年人犯罪,或者包庇了未成年人罪犯。倘若有人怂恿、教唆未成年人犯罪,那么未成年人不会受到惩罚,而怂恿和教唆的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前提是这样的人是成年人,倘若这样的人也是未成年人,那么他照样不会受到惩罚。未成年人犯罪以后,如果选择私了,那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将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起码要赔钱。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信息增多了,很多人都懂法,知道未成年人犯罪不会受到严惩。很多未成年人没有好的家教,家里大人不管,他们就成群结伙去犯罪,无论是偷盗还是抢劫,只要干了以后就会自己得利,而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这样的法律似乎照顾了未成年人,但对于被伤害的人却是极大的不公平。那么谁说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呢?

有精神病人在别人家门口吐痰,人家的孩子出来理论,两个人厮打起来,精神病人拿出刀子,当场捅死了这个女孩子。在法庭审判的时候,精神病人说自己是自慰,而且提前半年就谋划到这件事,其实就是谋杀。但精神病人有豁免权,似乎可以免受死刑。精神病人犯法不叫犯法,只能算是犯了精神病,但这样的精神病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对社会有危害的精神病人应该在精神病院里,不能到社会上来。倘若这样的精神病人在家里,那么其监护人应该好好监管,不然精神病人犯了罪,他的监护人就要负直接责任,就好像未成年人犯罪家长负直接责任一样。但这种负责任并不等同于和精神病人负一样的责任,而只是缺乏监管的责任。缺乏监管的责任和精神病人杀了人负的责任是不一样的,缺乏监管的责任比较小,而精神病人杀了人负的责任很大,但最终法律讲人情,对精神病人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豁免,不会让他们以命抵命,甚至像未成年人杀人一样,对他们当庭释放。如此一来,很多杀人犯就声称自己有精神病,要求做精神鉴定,但精神鉴定又并非完全那么准确,也就难怪杀人犯要钻法律的漏洞了。

法律应该讲求公平和公正的属性,不能讲究人情,也不能为了国际上某些所谓的人权而放松了对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的管教和惩罚。只要是个人,就应该有一定的认知能力,知道自己是个人,也要遵从社会规则和法律。倘若不能遵守,那么就应该在特殊的地方生存,而不能和正常人在一起,以免对正常人形成致命的伤害。曾经有一个小学老师,在放学的路上和母亲通电话,却被一个男人尾随,而这个男人拿出随身带的刀,捅死了这个女老师,捅了十几刀,扬长而去,回家之后洗了澡,还清洗了刀具,安安心心地睡觉。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说自己有精神病,而且他杀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曾经有一个未成年男孩强奸小女孩,还把小女孩掐死,扔在路边的水沟里,被逮捕之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却没有接受任何惩罚。在警察局里接受教育之后,出来没过三年,又犯了一起命案,还是杀死一个未成年人小女孩,先奸后杀。警察逮捕之后,他够上拘留的年龄了,就拘留了一段时间。放出来之后,他又杀了一个小女孩,就构成判刑了。判了十几年,出来以后他已经二十几岁了。当他再次杀一个小女孩的时候,警察才再次把他逮捕归案,让他遭受了法律的惩罚。人情化的法律似乎伤害了被害者,连同被害者的家属也一同伤害了,甚至伤害了社会的公平和公正,让很多人不再敢于见义勇为,也让很多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始终抱有成见,对精神病人犯罪也抱有成见。

虽然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法律应该修改,不能总是体现人性化,以免对受伤害者形成更深的伤害,以免对社会公平和公正形成致命的伤害,以免对人心形成巨大的伤害。就像小品《扶不扶》中说的那样:“人心倒了,就再也扶不起来了。”但愿法律讲公平和公正,而不要讲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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