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依据《公司法》《民法典》《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
公司资产涵盖拥有及控制的各类能以货币计量且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对外担保遵循多个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为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担保时的风险评估、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内部控制的审慎安全原则、谨慎判断反担保相关情况以及调查被担保人经营和信誉等。
对外担保的申请方面,担保对象需提交包含企业基本和财务状况、现有借款及担保情况、担保借款相关信息、反担保条件、还款资金来源等内容的书面申请及材料。
审批流程上,总经理先初步审核,之后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必要时独立董事可聘请事务所核查。董事会、股东会按《公司章程》批准,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情况有相应表决权要求。
日常管理包括订立书面合同并妥善管理相关资料、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董事会、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担保展期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突发情况及时报告等,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参照执行并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披露制度上,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担保事项,特定情形下也要及时披露。同时要披露担保额度、余额等相关数据。若未按审批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等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