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塔斯尼姆通讯社报道,伊朗议会议长卡利巴夫通过社交平台“X”宣布,6月26日,经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批准后,伊朗暂停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一切合作的法律已正式生效。
他补充称,在伊朗确保核设施绝对安全之前,与该机构继续合作是完全不可能的。
此前,该法律于25日经全部221名到会议员一致通过。根据这条法律的规定,双方合作将暂停。只有按《联合国宪章》的规定,且经伊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认定,伊朗的核设施及相关科研人员能够到充分的安全保障,双方合作才可能重启。
此外,依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4条,伊朗主张其享有的和平核浓缩权利应得到充分认可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