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其对外担保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民法典》等多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
对外担保的定义明确为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不含为自身债务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
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严格、审慎、安全、依法担保、规范运作等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
在担保程序方面,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如因业务互保单位、与公司有重要业务关系单位、下属控股子公司等。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在审批程序和权限上,公司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应由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需满足多种情形,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一定比例后的担保等。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时需特定比例表决权通过,董事会审批也有相应要求。同时,制度对公司为不同类型子公司提供担保、涉及关联方担保等多种情况做出详细规定。
担保合同需书面订立并明确多项条款,合同订立时需审查相关内容。公司在担保风险管理方面也有诸多举措,如财务部负责保管合同及资料、关注被担保对象情况、在履行担保责任后追偿等。
此外,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在对外担保中的责任,强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担保决策独立性。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