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林林
6月25日,都美竹骗我20万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关注。当事人朱姐表示都美竹以各种理由向她索要钱财,比如打官司、为老人治病等,她出于信任和帮助之心给了钱。但后来她觉得不对劲,认为都美竹是在骗她,于是报警。针对此事,都美竹把朱姐在微信中说过的“无需你偿还”“心甘情愿”、愿意供都美竹上大学的聊天截图放在一起,表示朱姐“此前多次强调,打赏是自愿的,无需偿还”。
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主任马伟认为,根据目前披露的证据,从法律层面来看,都美竹真有可能不用还钱。
马伟律师指出,朱女士主张的诈骗认定面临三重法律门槛。首先,诈骗罪的认定需要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本案中,粉丝自愿转账可能被认定为赠与行为,而非基于诈骗的意图。其次,朱女士需要举证都美竹存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例如虚构资金用途,而不仅仅是接受资助。最后,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需要经过司法鉴定确认其效力。在司法实践中,类似粉丝经济纠纷往往因举证不足而难以认定为诈骗。
马伟律师强调,如果朱女士无法证明转账时存在明确的借款合意或者资金的特定用途,那么这些转账可能被认定为无偿赠与。在这种情况下,都美竹无需返还资金。
这一观点提醒我们,在涉及金钱往来时,尤其是大额转账,必须留存书面协议等明确的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审核:闫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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