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张凌宇
执行法官正准备对一老赖发出预拘留预警,却意外了解到被执行人的孩子即将参加中考。为不影响她的孩子中考,双方在执行法官主持下达成和解。6月2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采访了该案。
2024年元月,胡娟(化名)由于生意投资,向好友李奇(化名)借款4.4万元,借款期限为5个月。截至同年5月31日,胡娟断断续续还了1万元,其余本金未还。借款到期后,李奇向胡娟多次催讨无果。
2024年6月,李奇一纸诉状将胡娟告上了法庭。7月,双方在调解中心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胡娟于2024年9月之前一次性归还所有欠款四万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同时双方一起向汉南区法院申请确认了调解协议效力。但履行期满,胡娟并未归还借款,李奇申请了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我们向胡娟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执行法官王家利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之后胡娟并未向法院主动报告财产。执行法官通过查控,也发现胡娟并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直接联系胡娟督促其尽快履行,但胡娟不为所动,也不接电话。
在多次联系无果后,执行法官上门依法传唤胡娟到法院,针对其未报告财产且拒不履行的行为发出了预拘留决定书,拟对胡娟采取拘留措施。
“我们在交谈的过程中,了解到胡娟的孩子即将参加中考,且并无其他监护人可以照顾孩子。”王家利表示,如果此时对其采取拘留,不仅会导致拘留期间孩子无人照顾,而且势必会对孩子参加中考的心态产生不利影响,但胡娟却一直表示自己确实无能力一次性还款。
经过充分研判,王家利法官将相关情况向申请人李奇进行了释明,李奇当即表示孩子中考是大事,同意暂缓拘留,愿意给予胡娟一定的宽限期。于是,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胡娟当场还款3000元,其余部分则每月分期支付2000元,直到债务全部还清。
同时,执行法官还要求胡娟写下承诺书,保证其按约履行,如有违反,法院则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双方就此达成和解。“法院对我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我一定会认真履行我的诺言。”胡娟说。
“在该案中,我们既表现了打击拒执行为的坚定决心,又对中考学子的身心健康进行了合理的考量,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这生动诠释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执行法官王家利表示。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