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呼和浩特5月30日消息(杨净毓)“《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郑锦春在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地方性法规,具有较强的创制性、探索性,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内蒙古法治建设留下浓墨重彩的 一笔。
条例分为总则、工资支付与清偿、保障措施、监督检查、法 律责任、附则等六章54条。
郑锦春介绍,条例重点从规定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制度,创设人工费占工程款的比例和数额、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预拨付等制度,10个方面作出规范,从制度层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