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质效,广州市各法律援助机构积极行动,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系列宣传活动。
市法律援助处联合市残联组织广州康复实验学校、广州市康纳学校等两所特殊学校学生参与“弘扬自强与助残精神,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线上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活动通过动画演示、典型案例分享、无声情景剧等多种形式,讲解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帮助特殊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提升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指导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律师赴增城区残联,结合工作实务向残疾人工作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提升残疾人工作服务质量。
番禺区法律援助处联合区残联、区委社会工作部、市桥街道办事处在市桥街心公园搭建法律服务平台,组建法律援助服务团队,为残疾人提供“零距离”“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发放普法资料,强化残疾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天河区法律援助处联合车陂街道残联、黄村街道残联举办“全面强化权益保护,共筑平等关爱社会”公益普法讲座,让残联工作人员为残疾人提供更专业、暖心的帮扶;联合市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区残联等部门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安排法律援助律师为残疾求职者答疑解惑,助力残疾求职者更好地融入职场。
越秀区法律援助处联合六榕街残联举办“传递爱与希望,共享美好生活”全国助残日公益主题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法律服务站,邀请法律援助律师进行现场免费咨询及涉残疾人政策解答,把法律服务送到残疾人身边,以司法温度护航残疾人权益保障。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一直把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多措并举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2024年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为残疾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22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2件。
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困难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重度残疾人、多重残疾及老残一体、孤残儿童或者无固定生活的残疾人、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军人、因公致残的警察、辅警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指导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与广州市残联合作设立“援手助残”残疾人权益保护项目,为未达到政府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开通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市域通办”机制,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可就近选择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对高龄、失能或部分失能的残疾人可依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服务,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指派承办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为听障人士残疾刑事案件受援人提供手语翻译服务。确保听障人士残疾刑事案件受援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充分表达自我意愿,维护合法权益。
不断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从事前、事中、事后打造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管链条,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庭审旁听、案件质量评估、受援人满意度回访等工作全方位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联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残联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评选,激励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性,引导法律援助人员为残疾人提供更高质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