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马梦飞
5月30日,#顺丰寄丢价值5万元手镯仅赔67元#的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广泛热议。
据媒体报道,近日广东佛山陈小姐网购了一只价值4.98万元的翡翠手镯,但收到货后不太满意,于是选择了退货退款。因为商家赠送了运费险,5月22日10点由指定的顺丰速运上门取件。23日晚陈小姐接到快递员电话,称快件丢失了。
第二天,陈小姐和快递员报警处理,但未找到监控。后续陈小姐和顺丰协商理赔,但由于快件没有保价,顺丰只给出基础运费7.5元的9倍赔偿,即67.5元。对此陈小姐并不认可,商家表示,因为快递是陈小姐寄出的,所以由陈小姐负责。顺丰速运涉事网点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配合警方寻找失物,不存在“监守自盗”的情况,已就此事成立理赔小组,目前仍在处理中。对此,顺丰速运集团表示,由于快件没有保价,将按照非保价快件的条款与客户协商理赔,由于暂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继续与客户协商理赔。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快递量的逐年增长,快件丢失后理赔的案例并不少见。5月30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快递保价”,相关投诉有近4万条。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三十三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如果陈小姐在退货时已经告知所退物品为翡翠手镯,且能够举证证明实际损失,而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导致他人托运的货物丢失具有重大过失,应当向陈小姐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付建认为,从公平角度看,寄递物品价值差异大,快递企业承担的风险不同。对于价值较高的物品,消费者通过保价支付较多费用,反之则支付较少,这符合公平原则。同时,保价也是国际惯例,对运输过程中的特殊对待和保护成本有所考量。保价制度就是有效的合同约定,不属于“霸王条款”。
此外,付建也提到,如果消费者难以证明物品价值,若无法提供购物发票、付款凭证等有效价值证明,会使索赔难度加大。邮寄人在邮寄时要根据物品实际价值进行保价,避免因意外发生后无法获得足额赔偿。保价时要详细了解保价规则和赔偿标准,确保保价金额能覆盖物品价值。寄件前,留存购物发票、付款记录、物品鉴定证书等证明物品价值的凭证,一旦出现快递丢失、损坏等情况,便于确定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