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消息,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接受四川省威沃敦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规定。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于2025年5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何伟主持,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一致。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2025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等。实际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8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相关董事、监事等人员也按规定方式出席或列席,参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也符合规定。
本次股东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事项进行表决。经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1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