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3日消息,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审查后发表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庆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06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521%。股东大会对通知所列11项议案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当场公布结果,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审议的议案符合相关规定。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规定,合法有效,通过的决议也合法有效 。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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