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河南来鲁务工的王大姐家庭陷入悲痛;一份刚商定好的调解协议,因保险理赔受阻再起波澜。近日,临淄区法院凤凰人民法庭与金岭回族镇司法所通过联调联解,反复协调保险公司和人社局,最终化解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基层法治服务的温度与效率。
突发变故 调解工作起波折
2025年5月16日下午4时,徐岩法官接到金岭回族镇司法所所长赵昕昕的电话:“徐法官,我们刚调解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申请人王大姐的对象在临淄一家公司当司机,前不久出车祸死亡了,王大姐大老远从河南赶过来,待了两天了,一直与公司协商赔偿的事情。现在刚协商好,还得法院出个裁定确认协议有效,好让王大姐赶紧回河南,两个孩子还在家等着呢。”徐岩赶紧停下手头工作回复道:“没问题,你把材料传过来,我们先立上案,等着你们过来”。
材料显示,王大姐的配偶李某担任某运输公司司机,2025年1月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且被认定负全责。经赵昕昕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五老志愿者”常玉美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其中拖欠的2万元工资5月21日前付清,死亡赔偿金102万元于2025年7月18日前付清。
然而,双方来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时,运输公司代理人牛某却突然提出,两个保险公司的理赔款7月份可能到位不了,因为王大姐还没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并且人社局也还没出具工亡证明。
“保险公司明明跟我说不需要户口注销证明,有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就行。我现在不能注销户口,因为还有些事情需要处理,而且回河南老家办理至少耽搁半个月!刚刚你们都说好的,还让不让我们孤儿寡母活了!”王大姐无助地号啕大哭起来。“嫂子,李哥没了大家都很难受,我也知道你很难。你也看到了,为了赔偿公司连我们工资都没发,就指望保险了,公司是真拿不出这笔钱啊。工亡认定手续办不出来,7月前根本来不及!”牛某也无奈至极。调解室内,申请人王大姐情绪激动,公司代理人牛某则因资金压力焦头烂额,一度愤然离场,调解陷入僵局。
联动破局 法院司法齐发力
时间已到下午5点多,相关部门已经下班。面对突发状况,赵昕昕与徐岩决定先分头电话咨询相关手续办理事宜。徐岩立即联系到涉事保险公司,核实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协调加快审核进度;赵昕昕经过与人社局对接,明确了工亡证明办理流程,核实李某工亡认定程序是否已启动及办理完成时限。
经过沟通确认,李某户口注销证明是办理其中一个50万理赔的必备材料,其余材料已经上交保险公司;工亡认定程序已启动,最晚60个工作日出具结果,另一保险公司需要工亡认定证明,保险赔付金额现无法确定。
得知电话沟通情况后,牛某情绪几近崩溃,王大姐也表示无法接受,还在为公司出尔反尔的行为气愤不已,看到王大姐手脚哆嗦不停,赵昕昕赶紧安抚其情绪,徐岩也立马回办公室为王大姐取来了热水和食物。“公司已经支付了6万元,不通过保险赔付,剩余96万元公司一分也拿不出来,工人工资还没发呢,我找谁说理去?”话语刚落,牛某再次愤然离场。于是,赵昕昕和徐岩又将牛某劝至办公室分头做工作。“你们别难为我了,公司现状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就是没钱啊。又不是我的公司,我说了也不算,我已经尽力了。”牛某唉声叹气说道。
一锤定音 违约金条款筑牢履约保障
考虑到王大姐是外地人,对公司情况还不了解,只能再次给王大姐做工作,争取给予公司一定时间宽限期。因为双方对赔偿金额并无争议,徐岩从现实情况为王大姐算了一笔时间账:其中一个保险公司50万元理赔款确需出具户口注销证明才能启动,2个月内肯定能赔付到位,回家尽快办理注销即可;另一保险公司理赔款需要人社局出具的工伤认定书才能启动,再2个月即可赔付到位,而且公司也承诺即使认定不了工伤,公司也会想办法给付,粗略计算今年年底前肯定能给付完毕;如果真协商不成,因本案涉及劳动争议,需从仲裁前置程序开始处理案子,时间成本远超以上情况。听到徐岩的解释,王大姐终于冷静下来。赵昕昕迅速从情理出发劝说,我们连着好几天跑公司了解,企业确有难处,经过反复协调才有了现在的调解结果,咱们最后也是为了拿到赔偿款,而不是一纸文书啊。咱们再约定个违约金,督促公司尽快履行,即使公司给不了钱,咱们的权益也有保障。”
最终,双方重新达成协议:2万元工资款5月21日前付清;剩余96万元分两期,其中50万元自王大姐交付李某户口注销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剩余46万元自人社局出具工伤认定书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若不能被认定工伤,公司亦自工伤认定结果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另,约定违约金10万元督促履行。王大姐眼含热泪表达着感激之情:“你们跑前跑后帮我解决问题,真是太感谢了!牛老师,从始至终公司这边都是您帮着张罗,刚刚情绪确实激动了,我真心向您道歉。”牛某也郑重承诺:“我会盯着保险理赔,尽快办理,大家都往好处办!”徐岩法官当即为双方制作了司法确认笔录,并出具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时至晚上7点30分,这起纠纷在多方协调下圆满解决。
近年来,临淄区法院不断深化诉调对接机制,持续加大与司法部门信息互通、资源联动、难题共解力度,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编辑:朱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