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5月21日消息,ST峡创公告称,公司因与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浙 01 民终 1.08万 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5.31万 元由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尚未执行,公司已按一审判决计提预计负债。此外,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 1,384.55 万元,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结案或执行到位,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