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5月7日消息,近日,北京房山警方破获一起利用老年人实施网络洗钱的案件。3月11日,警方接群众举报,在长阳镇中央城小区某单元房内有多人聚集,疑似从事违法活动,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房内查获30余名老人聚集操作手机,在众多老人中还发现一名男子刘某指导老人操作手机。
△警方查获现场
经警方查实,刘某通过网络发布"免费领取279万元扶贫资金"虚假信息,以包食宿、日结40元生活费为诱饵吸引老人"听课"。老人在刘某诱导下,用一陌生链接下载“乡村振兴”诈骗APP。APP内老人需提供身份信息、银行卡开户信息等,后老人的信息被用于注册电子银行卡,这些银行卡被用于非法资金“洗钱”。刘某还谎称需通过"刷流水"完成任务才能领取扶贫款,部分老人被以“流水不足”“贡献度不够”告知无法完成任务,甚至让这些老人垫资进而骗取老人钱财。据统计,刘某连续三日组织80余名老人参与。
△陌生链接短信及乡村振兴APP
目前,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房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警方对参与老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涉案银行卡后续均遭冻结,征信记录也或将受到影响。警方指出,此类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案老人虽被蒙蔽但客观上成为洗钱环节。
△嫌疑人与老人对话内容
涉案老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能否自证清白?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进行了法律解读。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资金来源违法,仍实施掩饰、隐瞒行为。若老人确被蒙蔽,对资金性质毫不知情,且无犯罪故意,则不构成洗钱罪。
司法机关需审查老人是否主动参与洗钱操作(如提供账户、协助转账)、是否从洗钱活动中获利、是否与上游犯罪人员存在共谋等。若老人仅因轻信他人而提供银行卡,未主动参与后续操作,且无获利,则犯罪可能性较低。
实际办案过程中,司法机关会结合老人文化程度、认知能力、行为表现及证据链条综合判断。例如,若老人能提供与诈骗分子的聊天记录、转账时的不知情陈述等证据,可佐证其主观无故意。
涉案老人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证清白:
1. 提供客观证据证明不知情。如行程与通讯记录:证明在洗钱活动发生时,老人未与犯罪分子接触或参与相关操作。账户流水与交易记录:若老人账户仅被临时借用,且无频繁、异常的大额资金往来,可佐证其未主动参与洗钱。证人证言:亲属、邻居等可证明老人日常行为正常,无参与非法活动的迹象。
2. 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事实:向警方或检察机关详细说明被蒙蔽的过程,包括如何认识犯罪分子、被诱导的具体方式等。 • 提供线索协助侦查:若老人掌握犯罪分子的其他信息(如联系方式、藏匿地点),应及时提供,以证明其无共谋故意。
3. 申请法律援助或律师辩护。发表专业法律意见:律师可帮助老人梳理证据链条,制定辩护策略,并向司法机关提交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申请证人出庭:若关键证人(如介绍老人参与活动的中间人)能够出庭作证,证明老人确被蒙蔽,则对老人有利。
陈平凡表示,在某些情况下,老人也有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若老人因轻信他人而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如未核实资金来源、未咨询亲友),虽不构成犯罪,但可能被要求承担一定民事责任(如赔偿因账户被用于洗钱而给银行或其他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若老人因文化程度、生活经验等因素,对资金性质“应当知道”而放任不管,则可能被认定为“间接故意”,涉嫌犯罪。例如,老人曾多次收到银行关于账户异常交易的提醒,但仍未采取措施。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老人的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若老人被认定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且认罪态度良好,可能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予刑事处罚。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实习生陈浩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