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梁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帖,称自己于2023年发布的一张哭泣照片,被广泛盗用,包括被使用于“高潮针”广告配图。
据上游新闻报道,梁女士称,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处理,部分盗图内容已经被删除。
5月6日,梁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侵权视频已被删除过半。她过去曾多次尝试举报,但有时举报不成功,即便举报成功后,还是会出现大量相似广告。她希望大家能跳出个案,关注此类问题,也鼓励其他遇到类似问题的人不要害怕。
▲梁女士发文称自己的照片被盗用
【当事人控诉】
照片发布两个月后就开始被盗用
两年后被用作“高潮针”广告配图
梁女士介绍,自己在2023年4月发布了一张哭泣的照片。据她回忆,在发布两个月后,照片就开始被盗用,一些人使用其照片作为视频封面,发布图文不符的内容;一些人则使用其照片打广告,包括壮阳广告等不良内容。2025年4月,其照片被作为“高潮针”配图,随后又被使用在色情网站。
她回忆,自己在第一次举报时,自己仍为未成年人,以原作者的身份举报盗用图片的视频侵权。“并不是每一次都成功,成功也不一定有用。”梁女士称,在举报后,处理结果往往是相关视频被下架,但盗用图片的账号未被处理,而后,该账号还会继续发布相同的视频。
据梁女士观察,盗用其视频的账号中,有的是“白号”(即没有粉丝、没有关注的“小号”),大量发布视频,有的则是发布大量女性照片。她所遇到的情况,均为盗用其照片作为配图,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图文等。目前,她仍无法确认这些账号背后归属人是谁,“这些账号像机器人一样,不停地发。”
她告诉记者,目前,警方已经向她了解情况并帮助处理相关视频,她关注到盗图视频已有过半被删除。由于精力有限,她暂时没有起诉侵权人员的打算,“我就希望网上的视频能消除。”
在事情引发关注后,梁女士称,有平台向其介绍了照片保护机制,可以申请对照片进行保护,但该保护机制有一定粉丝量要求,她的账号未能满足,对此,她认为:“有很多人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他们的粉丝量也不大,这样就无法申请保护了。”
她也呼吁,希望广大网友能跳出个案,关注此类问题。她称,在发布相关信息后,有不少人私信她,称有类似遭遇,她也希望自己的维权行为能鼓励这些网友不再害怕。
▲梁女士的照片被不良广告盗用
【律师说法】
该行为侵犯肖像权、名誉权等
甚至会构成侮辱罪被立案调查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盗用哭泣照片作为色情网站、“高潮针”医疗美容等各类广告配图,侵犯了梁女士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名誉权保护的是社会公众的一般评价,行为人或者不法企业将女孩的照片用在色情广告上,无形中降低了女孩的社会评价,侵犯了女孩的名誉权。”他分析,并强调,这类行为或构成公然侮辱女孩的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将被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5至10日拘留并罚款。”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认为,这类盗用照片打广告的商业行为,已构成多重侵权,包括侵犯肖像权、名誉权、个人信息权益、隐私权和著作权等。
他建议,遇到此类情况,可以通过截屏、录屏等方式来固定证据,可以向平台和监管部门举报。“若平台接到通知后未采取相应措施,平台需要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公开道歉、赔偿损失,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谭敏涛建议,对色情网站的侵权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举报,其可能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罪;对虚假广告的侵权行为,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医疗美容广告违规,如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对网络平台的侵权行为向网信办投诉平台未履行内容审核义务。“在极端情况下,也可以以侮辱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等,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予以立案调查。”
红星新闻记者 陈馨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