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6日,珠海科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变更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变更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后执行包括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等规定。此次变更原因是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正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均认为本次变更合理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度,资产总计为 144,752,515.78 万元,负债合计为 27,180,578.31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 62,511,538.0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17,571,937.47 万元,营业收入为 135,346,331.37 万元,营业成本调整前为 39,664,153.34 万元、影响数为 942,762.97 万元、调整后为 40,606,916.31 万元,销售费用调整前为 29,349,693.75 万元、影响数为 -942,762.97 万元、调整后为 28,406,930.78 万元,净利润为 33,027,679.12 万元。备查文件包括《珠海科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珠海科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