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年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和中央企业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国家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外部执法环境更加严格,企业经营风险不断加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不容忽视。为进一步实现法律纠纷案件管理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我们选取了14个典型法律纠纷案例。希望通过这些代表性案例,让阅读者从中学习到相关法律知识,从经验教训中获得启发,实现以案促管,以管增效的目的,为全面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水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案例1
合同履行失控,企业损失难以挽回
——A销售公司诉B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3年3月至6月间,A销售公司与B贸易公司签订多份买卖合同,由A销售公司向B贸易公司出售钢材,按照A销售公司的管理规定,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先款后货”的履行顺序,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A销售公司在未收到B贸易公司全部货款前,便将货物全部交付给了B贸易公司。截止2013年10月,B贸易公司累计欠付货款4900余万元。A销售公司多次催要货款,B贸易公司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付。A销售公司无奈起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
经法院审理,B贸易公司欠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判决B贸易公司向A销售公司支付欠款4900余万元,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A销售公司虽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但由于B贸易公司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并未查封到可供执行财产。后B贸易公司经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程序。A销售公司虽然胜诉,但债权难以实现。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情较为简单,案件当事人对欠款事实并无争议,但教训却十分深刻。A销售公司在合同“先款后货”的约定下,在B贸易公司未支付全部货款情况下先行向对方交付货物,主动放弃了合同约定履行顺序的抗辩权。法院根据A销售公司提交的合同、交货单据、B贸易公司付款凭证全部支持了A销售公司的诉讼请求。但由于B贸易公司已丧失偿债能力,给公司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
启示和建议
在本案中,A销售公司在合同履行环节缺乏有效监管,业务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严重违规,未收到对方全部货款就先行发货,完全放弃了合同约定的主动权。不仅违反了公司管理规定,也与合同约定明显相悖,最终导致钱货两空,经济损失至今无法追回。
本案暴露出公司管理失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监督约束机制缺失的相关问题,相关企业:
一是要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合同约定开展业务,避免风险违规操作。
二是要强化合同订立履行监管,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及合同管理部门联动,严格审查合作方履约能力,及时、准确掌握合同履行动态,做好合同风险全程监控。对于履约异常的合同,应及时依法中止或解除合同,避免造成损失。
三是要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规经营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相关人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转自:丹东不锈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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