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瑞红苏州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制度包括内幕信息及其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内幕信息保密管理、责任追究和附则等多个章节。其中明确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且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公司经营方针等的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等 15 个方面。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等相关档案。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应做好保密工作,违反本制度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将被追究责任。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