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在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行“五强化五促进”举措,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的法援服务。近三年,全市累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5289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8688件,为受援群众免收法律服务费用23267.70万元,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28511.72万元,收到受援人表扬、感谢信和锦旗合计62次。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通过共青团中央“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被省妇联授予“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荣获省司法厅全省十大“优秀148品牌”“十佳法律援助案例”荣誉,被福州市政府评为“2024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强化涉企援助服务
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着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制定法律援助深化“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出台十项涉企法律援助工作举措,通过前移涉企服务窗口、畅通涉企申请渠道、实行涉企申请“全省通办”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涉企法律服务供给。优化受理审批流程,为民企、小微企业困难职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鼓励办案律师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又保障企业生产秩序,实现利益共赢。全市累计受理涉企劳动案件10109件,举办涉企法律援助工作研讨会,探索通过调解等非诉讼方式高效化解劳资纠纷的思路和方法,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服务民企活动,多维度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劳动纠纷调解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援满调”调裁一站式维权解纷模式作为全省十大“优秀148品牌”的引领效应,大幅缩短劳动者维权的时间,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以来,累计立案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081件,其中办结2064件,达成调解1842件,审查制作调解书1566件,和解撤诉276件,调解成功率达89.24%,成功调解案件金额逾9900余万元,持续提升法律援助在化解劳动争议方面的社会影响力,为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发挥应有职能作用。近年来,福州市司法局、人社局联合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先后评选出23篇“福州市劳动争议法律援助优秀案件”、17篇“福州市法律援助律师优秀调解案例”,集中展示了“援满调”维权解纷模式在促进维权提质增效,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强化速度深度广度
促进援助服务提质增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渠道,提供优先办理、上门受理、容缺受理、延时服务、点援制等服务。深化申请全域通办与异地协作受理机制,开辟闽政通、12348福州法网、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等在线服务渠道,实现线上申请全覆盖,累计处理网络申请件2330件,受理案件1541件,实现法律援助“最多跑一趟”。组织开展助力农民工、关爱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活动670余场次,“面对面,零距离”为群众答疑释法,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1万余份,大大提高法律援助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强化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法治认同感,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强化案件质量监管
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深刻把握案件质量这条法律援助的生命线,出台《福州市“法援惠民生·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举办一次案件质量工作培训、签署一份案件质量承诺书等“六个一”工作举措,开展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全省首创在市本级推行补贴与评估结果挂钩的差别化补贴制度,确保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近三年组织对全市共计722件法援案件开展评估,评估总体合格率为100%,优良案件比例占12.74%,通过案件质量监管促进案件质量和受援人满意度双提升。围绕案件办理实务等事项,先后组织450余位律师参与培训,不断增强办案律师素质和履行援助义务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正将为民服务的职责落实到群众的需求上和服务的细节上。
强化人权法治保障
促进司法体系更加健全
有序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全市办理刑事法律案件36757件,其中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13455件(通知辩护9092件、法律帮助4363件)。全面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作用,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司法保障。持续开展驻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值班律师工作,安排值班律师现场值班700余人次。积极构建由工作日现场值班为主,节假日预约值班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响应机制,实质化发挥值班律师职能,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撰写的《关于福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调研报告》被省委政法委主办的《福建政法调研》期刊登载。
来源:法治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