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何站在工地上,一大早就开始了忙碌的一天,工作没有一天闲。他已经到了这么大岁数,人们都劝他歇歇,可是他知道,现在年轻人的压力太大了,他不忍心看着孩子们紧巴巴地过日子。除了日常开销,小孙子每年的保育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趁着他还能动弹,能赚一点是一点,儿子儿媳的压力就能少一些。
老何走进工地,钢筋混凝土的气味扑面而来,尘土飞扬,机器轰鸣。工友们忙着搬运砖块,铁锹舞动的身影在阳光下闪烁着。
“老何,你又来了。”一位工友打着招呼。
老何微笑着点点头,没有多言。
老何在工地上当搬运工,虽然辛苦,但每天也能赚不少钱。很多工地的工资还是日结,每天一下班就能听到转账的声音,心里别提多开心了。攒了一段时间,老何手机里的余额已经有5000多元了,看着不零不整的余额,他计划着再干几天,攒够6000块钱,凑合整转给儿子儿媳,让他们给小孙子交学费,买好吃的。
可没想到,大早上出门太着急了,在工地上干了半天才发现手机丢了。老何急忙找遍了每个角落,可是却没有找到。他心想:可能是掉在路上了,这掉在路上还能好找吗?小孙子的生活费还在里面啊。赶忙借工友的手机报了警。
经过民警的调查,老何的手机在当地一家服装店内就有8笔消费。通过这一线索,直接锁定了两名女子身上。
原来是王大妈在过马路时,无意间发现路上有一个手机,四处打探一番,看到没人,就把手机捡了起来。更惊喜的是,手机上没有设置锁屏密码。打开手机后,王大妈第一时间看想看看手机里面有钱没。
当她看到还有5000多余额的时候,直接动起了歪心思。随后,就打电话给女儿,说她最近交了一个男朋友,男朋友出手很阔绰,直接把手机给她,让她去买衣服,女儿不疑有他,便跟着母亲来到商场。两人试来试去,棉袄就买了好几件,真是花别人的钱一点都不心疼。没多久,就把老何手机上的5000多块钱全部花完。
60多岁了,还能编出这样的理由,也是相当炸裂了。消费的时候就没想过,转账记录也能被查到吗?真的是被贪念冲昏了头。老何一辈子也没舍得这样花钱,钱都攒着给小孙子花。看着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就被这么挥霍,实在是难受。
好在王大妈已经被抓捕归案,目前,王大妈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朱阿姨观点:
1. 老何的努力和工作精神值得称赞。尽管年纪已大,但他仍然坚持工作,不愿意成为儿子儿媳额外的负担。他的努力为家庭减轻了一些经济压力,给子孙提供了更好的教育和生活条件。
2. 老何为了家庭的未来付出了很多,他的努力和辛苦工作应该得到尊重和支持。他的目标是攒够足够的钱给孩子们提供更好的生活,这种孝顺和牺牲精神值得肯定。
马大爷观点:
1. 老何不应该为了家庭压力而过分劳累。他已经进入了晚年,身体可能已经不再适合做重体力劳动,这可能给他的身体健康带来风险。应该鼓励他放松并享受晚年生活。
2. 虽然老何的努力值得赞扬,但他应该更加重视自己的财务安全。不设置手机锁屏密码和失去手机都是不慎重的行为,他应该更加谨慎并保护好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
法律意见:
1. 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盗窃公私财物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利用错误价值观念骗取、敲诈、强迫经营者提供不合理优惠的,属于消费者提出的不正当要求。
3. 民事诉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有权进行辩论、申请证据、进行质证、进行辩解,并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证据有权质询。
4. 保险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投保的财产保险合同有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投保人蓄意制造财产损失,或者支付保险费已经过期,以及不能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5. 民法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百三十二条,违约责任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和损害后果,由违约方承担。如果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