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长春高新(000661)02月1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2月10号提问要求为我们股东提供重要自公司长春高新地产资产负债情况以评估该子公司财务状况是否健康,你的回答却以法律法规为由拒绝提供,难道我们股东作为公司法律上的所有者还没权利知道自己的重要子公司的基本财务状况是否健康?你们回答的法律法规具体指那条?理由真的太牵强了,这不得不让人怀疑你们在试图掩盖高新地产公司的风险
长春高新回复: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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